6月24日上午,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邓妍率队来营调研,就《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(修订草案)》征求意见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春雨陪同调研。
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,听取相关部门对营口市河道管理情况、现行河道管理法规执行情况、河道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等相关情况的汇报。市人大法制委、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对《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(修订草案)》提出修改意见。
座谈会结束后,调研组实地调研了大辽河河道管理工作。调研组来到大辽河陶瓷城至成福里段,边走边看,详细了解大辽河河道管理情况,认真听取市水利局关于大辽河河道管理及利用情况的说明。调研组表示,要推动大辽河河道保护和利用工作,统筹上下游、左右岸、干支流,积极推进大辽河流域协同治理,维护大辽河生态环境,实现人与河流和谐共生。
调研组指出,营口市各相关部门对《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(修订草案)》提出的意见、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实用性,省人大法制委将认真研究吸纳,希望营口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,严守法制统一底线,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,为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王春雨表示,《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》修订工作坚持问题导向,着力解决当前河道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进一步完善了河道管理相关制度,对保护河道生态环境,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具有重要意义。我市要以此次法规修订为契机,继续加强普法力度,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,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河道治理的良好氛围。我们将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条例修订工作,为促进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贡献法治力量。